一、划出的职能
将市直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统计评价职能,划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和执行财政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地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微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拟定和执行市与市(县)、区的分配政策,指导市(县)、区财政业务工作。
(二)研究拟定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