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和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三)牵头组织编制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