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人事处”、“机关党委”)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系统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党组秘书工作,协助做好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日常事务工作;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印章、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消防、后勤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工作和有局领导出席的全市环境保护专业性会议方案的审核与指导;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局发文和文稿审定工作;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组织编报政务信息专报,指导全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政务督查工作,组织并督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工资福利、出国人员政审和手续办理、职称评定、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指导全市环保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工作,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