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制度,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对市(县)、区政府以及市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工作、对市(县)、区的统计督查工作、对统计对象的统计监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各市(县)、区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