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主要职能编辑(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研究提出本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区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区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政策和行政措施,指导工商贸企业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标准,组织并督促实施。
(三)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综合协调全区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区级权限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