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等